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的检察机关, 针对行政机关存在的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情况, 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便是行政公益诉讼。这项制度从试点开始, 到全面推开, 已然走过近十年时间。它最为核心的价值并不在于使多少官员败诉, 而是在于推动一批长期处于悬而未决状态的治理难题步入法治轨道。身为一名长期关注行政法治的实务工作者,我深切了解这项制度在实践当中遭遇的复杂局面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 同时也目睹了它在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所释放出的真实效能。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好些人将行政公益诉讼跟普通行政诉讼混为一谈, 实际上门槛差异特别大。普通公民去起诉, 只要跟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就行, 然检察机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 得满足两个前置条件: 其一, 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 致使国家利益跟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其二, 检察机关必须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去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只有在行政机关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情形下, 才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儿存在着一个极易被忽略的琐碎小点, 那便是诉前程序方才是此项制度的“主要作战场地”。依据最高检所公布出来的数据, 极大数目的案件于诉前阶段便化解了问题, 真正步入到法庭之上的比例是很低的。这并不是制度出现了失效的状况, 恰恰表明检察建议所具备的刚性约束力量在发挥着作用。行政机关在接收到检察建议之后, 常常会在压力的作用之下主动地纠正错误, 原因在于一旦进入到诉讼程序当中, 不但要面临着败诉的风险, 而且还极有可能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方面的责任。于是, 判断一项案件能不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重点得看检察建议有没有发出、整改是不是到位, 这两个步骤缺少任何一个都不行。
行政公益诉讼的办案流程有哪些环节
自线索被发现直至案件办理完成, 此一整个流程大体上被划分成线索进行管理、立案展开调查、诉前执行程序、提起法律诉讼、诉讼实施监督这五个不同环节。线索的来源并不会仅仅限定于群众所进行的举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近些年来大力去推进“数字检察”工作, 借由大数据相互碰撞进而找出异常数据, 举例来说, 像环保监测所获取的数据与排污许可所拥有的数据不相匹配这种情况, 便很有可能潜藏着监管方面存在漏洞的问题。如此种主动采取行动出击的方式, 极大地拓宽了案件来源的渠道。
立案之后的涉及调查取证的那个阶段, 检察机关具备法律所赋予的调查核实方面的权力, 能够去调阅行政执法的相关卷宗, 能够询问与之相关的各类人员, 能够委托进行鉴定评估。在此要特别予以讲明说明的是, 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当中所拥有的调查权, 相较于普通民事诉讼里的举证责任而言,是要稍微宽松那么些许的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 不过也并非是不存在边界界限的, 是必须得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的设定, 绝对不可以超越自身所拥有的权限范围。等到调查终结完成之后, 假如确定公益受损这一事实清晰明了, 那么便会进入到诉前的相关程序之中, 进而制发检察建议。推荐意见书里头会确切地写清楚违法的实际情况、法律方面的依据以及整改所限定的时间期限, 这份文书具备的质量, 常常决定了后续程序的走向情况。
即使诉讼环节所占比例并非很大, 可它的示范效应在极大程度上是极强的。法院会组建由七人构成的合议庭来进行审理, 检察机关将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前往法庭参与庭审活动, 法庭辩论的时候争议的焦点一般会集中于行政机关是不是已经全方位地履行了职责、公益损害是不是依旧处于持续的状态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上。当判决生效之后, 检察机关还会持续跟进监督执行的具体情况, 以此来保证裁判所规定的内容能够切实得以落实。整个流程是紧密相连、相互衔接的, 任何一个环节要是出现大意疏忽的情况, 都极有可能致使之前所付出的努力全部白费, 最终导致前功尽弃。
行政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有哪些约束力
这项对行政机关而言最具“忌惮”意味的制度, 并非法院的判决本身, 而是检察监督引发的连锁反映。一旦出现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情形, 行政机关不但得直面法庭上的质证活动, 除此之外, 还需要向同级党委与人大阐释相关情况, 并且纪检监察机关极有可能介入调查背后潜藏的失职渎职问题。这种呈现出多维度特点的监督压力, 相较于一纸判决书而言, 更具备震慑力。
就实践呈现出的效果而言, 行政公益诉讼促使诸多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得以解决。像是在某地长期存在的违法堆放固体废物的情况, 环保部门进行了多次处罚然而却始终无法禁止, 检察机关参与进来之后, 凭借诉前检察建议去督促属地政府制定全面的清理方案, 不但清理了废物, 而且还构建了长效的巡查机制。这样一种“经办处理一个案件、治理整一片区域”的成效, 乃是制度设计者期望看到的情形。诚然, 存在少数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采取敷衍应付的态度, 最后被起诉到法院并且判定败诉, 此类案件所起到的警示作用断然不可小瞧。
要清醒地认识到所存在的情况, 行政公益诉讼并非那种能解决所有问题的“万能药”, 它受到源于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不够充足、专业能力有所欠缺等这类现实瓶颈的限制。但不管怎样, 这一制度已然给公共利益保护构建起了一道稳固的司法防线。伴随相关司法解释持续地完善, 检察机关在维护公益方面所扮演的角色, 只会变得越发重要。
